為滿足事業(yè)單位補充工作人員需要,根據《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條例》《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和《中國地震局進人管理辦法》等有關規(guī)定,福建省地震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及招聘條件
(一)招聘對象
志愿投身防震減災事業(yè)的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yè)生(不含定向生、委培生)。
(二)報考人員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年齡在18周歲到35周歲之間,即
3.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yè)和技能條件;
6.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7.具備報考崗位所需要的學歷學位;
8.具備崗位要求的其他條件。
(三)不得報考情形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黨紀、政紀處分,處分期未滿的,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調查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被依法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的人員,現(xiàn)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yè)生,在各級公職人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考試錄(聘)用紀律行為且還在禁考期的人員,以及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聘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
2.根據《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guī)定》等政策,不招聘本單位處級及以上領導干部近親屬(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孫子女、外孫子女;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包括叔伯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近姻親關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內旁系血親的配偶;其他親屬關系,包括養(yǎng)父母子女、形成撫養(yǎng)關系的繼父母子女及由此形成的直系血親、三代以內旁系血親和近姻親關系)。
二、招聘崗位及要求
單位 |
申報崗位 |
招聘人數 |
學歷、學位 |
專業(yè) |
應屆/在職 |
福建省自然災害防治技術研究院 |
戰(zhàn)略規(guī)劃與創(chuàng)新研究中心 |
1 |
研究生、博士 |
應用經濟學(0202)、管理科學與工程(0871、1201)、公共管理(1204) |
應屆 |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審核
1.請應聘者于
2.應聘者需提供的應聘材料包括《福建省地震局應聘人員報名表》、身份證、學歷和學位證書復印件及學信網查詢驗證報告,取得境外學歷學位報考者應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學位認證書復印件。
3.報考者應嚴格按照招聘崗位的條件要求報名,并對提交材料的真實性、有效性負責。凡個人填報信息不實、不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一經核實,即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資格審核貫穿本次招聘全過程。報考者所留聯(lián)系方式應準確無誤并確保招聘期間通訊暢通。
(二)考試方式
采取直接面試考核的方式。
(三)體檢與考察
招聘崗位實行等額考察,根據面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體檢、考察人選。體檢、考察不合格或自動放棄的,可根據崗位實際情況由高到低依次遞補體檢、考察人選。
如出現(xiàn)考察、體檢不合格情況或者應聘者本人主動放棄的,單位可按照面試成績排序依次遞補人選,或者研究取消該崗位公開招聘或核減公開招聘人數。
(四)公示
根據面試、體檢、考察情況,研究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并按要求對擬聘用人員在中國地震局及福建省地震局官網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五)簽訂合同
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人員核準手續(xù),并與聘用人員簽訂事業(yè)單位崗位聘用合同。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聯(lián)系人:姚老師,聯(lián)系電話:0591-87852739
福建省地震局
2025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第二批)公告-附件[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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